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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户注册:
申报单位在宝安区建设信息网上申报系统中填写单位及申报操作员资料等信息进行注册。并于15个工作日内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到建设局业务办理窗口进行审核,待工作人员检查审核通过后激活此用户,只有通过审核的帐户才能成功登录系统。
2.用户管理:
为提高申报单位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和安全性,用户管理采取两重认证方式。既以“申报单位+申报人”的形式进行验证。系统登录需要同时输入单位用户名、申报人用户名和密码,一个单位可以设置多个申报人员用户,除单位用户管理员外,每个申报人员只对自身填报资料有操作权限。每个申报业务只允许同一申报人进行网上操作。
3.申报内容填写:
成功登陆行政许可审批网上申报系统后,从审批项目列表中点击需要网上申报的项目。
用户在该模块录入申报的业务数据,系统提供“暂存”、“申请资料完整性确认”和“提交申报信息”三项功能。
每条申报数据均提供数据增加、删除、修改、查询、暂存和提交申报功能。用户可对暂存的数据进行反复修改,提交申报并打印预受理回执后系统将锁定该数据,用户将不得修改。如果数据未通过审核,系统将自动解锁,用户可继续修改。
4.
资料完整性确认:
当用户填写完毕所申报业务相关信息数据后,需对照各个业务界面提示的所需资料清单,自行判断并补充完整符合规定的资料文件。
如果申报单位所提交的资料未能满足业务办理要求,用户可将填写资料进行暂存。待资料准备齐全后再次登录系统并确认资料完整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具体操作。
5.
打印回执及申请表:
用户填写完毕所有信息并确认资料完整性后,点击“提交建设局”按钮,该业务申报信息数据会自动交换到内网业务办理系统中,同时系统自动进入打印页面。用户需打印预受理回执和业务申请表,该回执用于前往建设局办理业务时提交办文窗口,窗口依据该预受理回执相关编号和工程信息定位到申报单位所提交的详细信息页面。
6.
建设局业务办理窗口收文递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报单位完成了网上申报填写信息后,凭打印的受理回执和业务申请表到建设局相应的窗口递交正式的书面申请材料。
7.
建设局业务办理:
建设局依据用户网上填写及窗口递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凭预受理编号在内网电子政务系统中提取申报单位在网上申报系统填写的业务申请数据并进行核对,在审核数据的正确性后,直接进行业务办理。
8.
申报状态查询:
企业用户通过该模块可以查询本单位已申报的所有事务的历史申报数据(包括已办结、正在办理)和暂存数据,并提供查看详细数据的功能。并且可以跟踪本单位已申报正在办理中的业务详细信息,包括业务办理的状态、领证时间、其它要求等,以便用户及时了解当前业务的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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